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搞好计算机机房的开放工作,管好、用好计算机机房,充分发挥计算机资源的作用,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,激发广大学生上机学习的积极性,促进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提高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计算机机房是我校利用计算机进行科学计算、信息处理和计算机知识应用及普及的场所。计算机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工具,是文化传播的重要媒体,计算机的拥有量和应用水平是学校教学质量、科研水平的一种反映。计算机机房由所在学院(系、部)管理,同时建立岗位责任制及规章制度,并严格执行。
第三条凡是学校投资建设的计算机机房,实行全天开放,保证教师与学生教学用机和学生自由上机。
第四条各开放机房必须统一使用学校认可的《机房管理系统》,凭IC卡上机,严禁机房直接收取现金,严禁在计算机上观看不健康光盘,浏览不健康的站点,严禁通过网络发布不健康的言论和信息,一经发现,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。
第五条学校对计算机机房实行使用效率考核,择优建设与补充,资源共享。
第二章 机房的任务及用机申请
第六条机房的任务:
1.为教学和科研服务:承担全校各部门的教学科研用机、信息处理、科学实验及计算机应用技术的推广和普及等任务。
2.为全校学生自由上机学习提供服务。
3.承担校内的网络资源建设的任务。
4.承担学校面向社会的计算机应用服务工作的任务。
第七条用机申请:
1.本专科生教学任务用机以学校批准的教学计划为基础,根据课程要求,学生分组情况由任课教师提出用机申请,经各学院(系、部)审查加盖公章,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后,给机房下达上机任务通知书,安排学生上机不收取任何费用;
2.科研用机由科研课题负责人审核后购买机时,择优上机;
3.各类培训及社会用机须经过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批准后购买机时,安排用机。(每时标准一元)。
第三章 机房工作人员职责
第八条努力学习钻研计算机及有关的先进科学技术知识,热爱本职工作,不断提高业务水平,完善管理,提高管理水平。
第九条对工作要认真负责,对技术要精益求精,要确保计算机的正常运行,如发生故障,应及时排除,不能排除的应及时报告,并申请进入维修程序。
第十条接待用户既要热情周到,又要按规章制度严格要求,大胆管理。
第十一条对不爱护设备、浏览不健康网站的上机人员应予批评和及时纠正,对情节严重不听劝告者有权停止其用机,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。
第十二条积极开展硬、软件的开发及应用工作,不断拓展服务项目。
第十三条制定计算机管理办法及上机须知,使用人员首先必须了解操作规程,经管理人员进行查询认可方准上机,并在运行中常予检查辅导。
第十四条经常保持机房的清洁,创造一个良好的上机环境。
第十五条 各机房必须接受学校监督与管理,开启视频监控服务器,让服务器保持与校园网的连通, 机房IC卡管理系统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归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。
第四章 机房业余上机的使用与管理
第十六条 在教学任务之外,学生可持学生IC卡择优上机,实行一人一机一卡。
第十七条 机时费由学校统一收取后,按规定比例返回机房所在部门。返还部分收入75%作为本单位奖酬金,主要用于补贴机房开放的管理人员、值班教师、网络管理人员、网上学习资源开发人员等相关费用,15%作为发展基金,10%作为单位领导基金。
第十八条 学生自由上机时,星期一至星期五(周五晚上除外)不允许玩游戏与观看电影,周五至周日晚上开放时间最晚不得超过23:00。
第五章 其 它
第十九条 对无故不接受用户上机而又没有完成定额机时的机房及工作人员,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重新对计算机调配使用。
第二十条 机房无论在什么时间举办各类计算机培训班、考试用机,需上机者,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申请机时,并购买机时票,方能上机。否则,一经发现,将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。
第二十一条开放机房面对各种服务对象,都不得收取现金,凡收取现金者,学校将按私吞公款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。
第二十二条 机房不得以租赁的形式将机房转让或委托学生来管理。
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原办法作废。